大江东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
日期:2018-12-06 浏览

为了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对于保障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结合萧山区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以下简称“大江东”)人民陪审员现状,经杭州市萧山区司法局(以下简称“萧山区司法局”)、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萧山区人民法院”)、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以下简称“萧山区公安分局”)、中共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工作委员会平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大江东平安办”)和杭州市公安局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分局(以下简称“大江东公安分局”)共同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履行正常职责的身体条件;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学历。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二、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程序

  (一)选任方式

  根据萧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为400名,现实有人民陪审员192名,尚需选任208名,其中萧山区188名,大江东20名。根据《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要求,萧山区确定随机抽选名额为151名,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名额为37名;大江东确定随机抽选名额为16名,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名额为4名。

  1.随机抽选。萧山区司法局会同萧山区人民法院、萧山区公安分局,从本区符合条件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940人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开展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信息采集工作,建立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信息库,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征求候选人意见;大江东平安办会同萧山区人民法院、大江东公安分局,从大江东符合条件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100人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开展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信息采集工作,建立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信息库,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征求候选人意见。

  2.个人申请。凡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人民陪审员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

  3.组织推荐。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在征求公民本人同意后推荐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并填写《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出具推荐意见。

  (二)资格审查和征求意见

  萧山区司法局会同萧山区人民法院、萧山区公安分局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征求候选人意见;大江东平安办会同萧山区人民法院、大江东公安分局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征求候选人意见。

  资格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是否满足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是否具有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情形、《人民陪审员申请表》或《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工作能力、日常表现等,确保符合选任条件。

  (三)公示和任命

  1.萧山区司法局会同萧山区人民法院、萧山区公安分局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确定人民陪审员人选,并向社会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大江东平安办会同萧山区人民法院、大江东公安分局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确定人民陪审员人选,并向社会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2.经公示后确定的拟任命人选,由萧山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任期五年。

  三、人民陪审员的待遇

  (一)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它福利待遇;

  (二)人民陪审员每参加一个案件的审理活动,由萧山区人民法院依照相关规定按实际工作日给予补助;

  (三)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而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费用,由萧山区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6日-2019年1月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二)报名材料

  1.《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或《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纸质版一份(可关注“萧山司法”微信公众号,在“微活动”子栏目“陪审员表格下载”中下载表格并正反面打印,也可在大江东官方网站“http://www.hzdjd.gov.cn/”公告公示栏中下载并正反面打印);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本人近期1寸彩色蓝底免冠照片3张。

  (三)报名方式

  1.萧山区

  线上报名:关注“萧山司法”微信公众号,在“微活动”子栏目“陪审员报名”中按照提示进行报名,线上报名初审通过后,将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本人到现场递交报名材料;

  线下报名:根据选任方式,携带报名材料至萧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115室报名。

  联系方式:0571-82753203;0571-82752905

  2.大江东

  根据选任方式,携带报名材料至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平安办302室(迎康路28号)报名。

  联系方式:0571-82980202;0571-8298704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萧山区司法局、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中共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工作委员会平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杭州市公安局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分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杭州市萧山区司法局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

中共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工作委员会平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杭州市公安局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分局

2018年12月6日


附件:人民陪审员人员申请表

   人民陪审员人员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