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河庄街道党工委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共涉3个岗位,各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2.未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无违法记录。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年龄、性别、技能等要求,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6月26日起至7月2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河庄街道办事服务中心大厅。联系人:倪建英;联系电话:82176065。
3.报名提供材料: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正面免冠一寸照片1张;填写好报名表附件2(请提前在河庄网下载填写,未提前填写者亦可在现场报名时填写)。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后报考人数和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酌情核减或取消相应招考计划;交通警务室队员招聘人数由街道组织办根据报考人数把握。
三、考试
报考事务科工作人员、图书管理员的需参加笔试和面试;报考交通警务室队员的只需参加面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一门,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综合基础知识、材料写作等掌握程度。
2.面试
报考事务科工作人员、图书管理员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实施前,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在本招聘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交通警务室队员的,直接进行面试。
3.笔试、面试时请随带本人身份证,迟到15分钟以上人员取消笔试或面试资格。
四、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弄虚作假)的,可在该招聘岗位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弄虚作假、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可在该招聘岗位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程序。
六、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在河庄网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批准的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如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说明
1.编外用工人员岗位被聘用人员统一采取劳务派遣用工,由相关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用工合同。
2.工资待遇按《河庄街道机关和下属部门(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3.面试、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河庄网)。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4.本次招考由河庄街道组织办负责解释。
中共河庄街道工作委员会组织办公室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