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庄街道公开招聘学校医护人员的公告
日期:2019-06-05 浏览


因工作需要,经河庄街道党工委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校医护人员5名。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2.未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无违法记录。

  3.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毕业,持有护士资格证书。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5.杭州地区户籍人口,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5月30日起至6月7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00-11:00,下午1:30 -4:00。

  2.报名地点:河庄街道办事服务中心大厅。联系人:倪建英;联系电话:82176065。

  3.报名提供材料: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正面免冠一寸照片1张;填写好报名表(请提前在河庄网下载填写,未提前填写者亦可在现场报名时填写)。

  4.资格审查后,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未达到3:1的,则取消相应岗位招考。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一门,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综合基础知识、岗位相关知识等掌握程度。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实施前,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在本招聘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注意事项

  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笔试、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迟到30分钟以上人员取消笔试或面试资格。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成计算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弄虚作假)的,可在该招聘岗位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弄虚作假、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可在该招聘岗位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程序。

  七、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在河庄网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批准的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如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说明

  1.面试、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2.本次招考由河庄街道组织办负责解释。

附件:河庄街道招聘学校医护人员报名表

中共河庄街道工作委员会组织办公室

  2019年5月29日